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港口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中心区域,是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也是防城港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中心,全区三面环海,海岸线总长317公里,南濒北部湾,东邻粤港澳,西与越南隔海相望,是中国内地进出东盟各国最重要的中转基地和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港口区辖企沙、光坡、公车三个镇和白沙万、渔洲坪两个街道办事处。南朝宋、齐为宋寿郡宋寿县地,属交州。梁、陈为安京郡安京县地,属安州。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 ,罢安京郡为安京县。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安州为钦州。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钦州为宁越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为都督府。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销都督府。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钦州为宁越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安京县改为保京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宁越郡复改为钦州。